2018年前4个月,上海已从10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9名,彰显了追逃未尽、脚步不止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而成绩的背后,则是体制机制的变革带来了新的动能。
中共十九大报告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也已写入《监察法》,成为监察委员会的一项法定职责。
“以‘百名红通人员’为重点,围绕人员监督、资金监管、证照管理,加强动态信息收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上海市追逃办负责人介绍,上海将追逃追赃工作作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调配充实专业人员力量。
对此,上海市纪委监委成立案件协作室,专门承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既发挥指挥统筹作用,又行使追逃追赃职能,积极打造专业化的追逃追赃工作班底。
此外,上海全市16个区也设立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实现追逃追赃工作全覆盖。上海市追逃办要求各区追逃办合成作战、形成合力,强化责任、分级推进,重视发挥好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
结合监察体制改革,上海也在努力积极探索,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相关职能整合后,为做好转隶后追逃追赃工作的衔接,上海市追逃办对有追逃追赃工作任务的9个区逐一上门走访,对各区转隶后追逃追赃工作承办人员工作交接、设置专人专班负责追逃案件、案卷材料建档移送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察,督促推进追逃追赃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
上海分批次召开了“天网行动”重点单位案件推进会,听取个案汇报,关注“天网行动”追逃对象中职务级别高、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外逃人员,提早谋划,重点经营,确定工作重点,对6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国外“织网”,国内也要“筑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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