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因端庄典雅,又能凸显女性身材曲线之美,一直备受华人女性青睐,也渐为西方女性接受。去年11月,模特儿出身的第一夫人梅兰妮亚随川普总统访问中国时,就曾穿一件华丽的Gucci品牌旗袍;而川普总统外孙女阿拉贝拉演唱中文歌曲时,穿的也是一件红色小旗袍。

不过犹他州盐湖城18岁白人少女凯西雅.达姆身着旗袍出席高中毕业舞会,却意外引来骂声。批评达姆的人有两条理由:一是她“不是华人,不该穿旗袍”,否则便是“殖民意识”或“文化挪用”;二是她与其他同学做出双手合十的动作,是对中国人的刻板印象,甚至“歧视”。
第一条理由就像说中国人不是西方人,所以不能穿西服一样不值一驳。关于第二条理由,双手合什并不像挖鼻孔、比中指那样是不雅动作,做这样的动作也看不出来对中国人有什么冒犯,说它“歧视”也显得无限上纲。
高中毕业舞会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相信达姆选中旗袍参加舞会,就像她所说的那样,是出于欣赏旗袍的端庄美,欣赏大红旗袍的喜庆气氛,穿着出席舞会,可以给自己的青春岁月,留下美好的记忆。
批评者以“我的文化”作为达姆不能穿去参加她的“鬼舞会”的理由 ,不知是何逻辑?不同族裔的人群之间,如果连服装都不能互相欣赏,那文化还如何相通?中为西用又有何不好?
达姆挨批,归根究柢,还是她触动了一些人动不动就觉得被冒犯的受害者心态。前不久,职篮NBA华裔(专题)球星林书豪因为留了非洲裔的发辫造型,遭到前篮网前锋马丁(Kenyon Martin)的批评,说他“想当黑人,我们知道了,但你的姓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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