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愈来愈多州立法,容许意识正常的重症末期病患选择安乐死,但尽管民意与法律支持安乐死的声音愈来愈大,执行面仍有障碍,如果病患无力负担医师为病患注射安乐死的药物,就无法如愿。
“经济学人”杂志报导,在4月初夏威夷州通过名为“我们的照护,我们选择”(Our Care, Our Choice)的安乐死法案后,全美通过安乐死法律的已经有加州、佛蒙特州、华盛顿州、科罗拉多州、奥勒冈州等六个州,加上首都华盛顿。
目前还有24个州正在讨论安乐死法案,大多数依然举步维艰,倡议人士希望内华达州、新泽西州与麻州不久将跟进。
根据夏威夷州的安乐死法案,任何意识清楚的成人重症末期病患,只要由两位医师认定其寿命不到半年,就可以要求注射安乐死的药物,而且可以选择注射的时间与地点,最常使用的药物是外号为“速可眠”的secobarbital。
不过,根据北卡罗来纳大学医学院副教授玛拉‧布区班德(Mara Buchbinder)的最新研究,即使愈来愈多地方将安乐死合法化,病患能否顺利取得药物仍是大问题。
布区班德说:“大家通常认为,最大障碍是该州(对安乐死)的法律意见,以及合法化后将解决药物取得问题,我的研究结论却不是这么一回事。”
根据她在美国公共卫生学刊(Americ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发表的报告,安乐死病患取得药物的障碍,与现今美国医疗界面临病患社经地位不平等的现象一致。
例如,高所得病患较容易取得医师开立的安乐死药物,而且这个族群更可能有保险给付安乐死支出,或是能够自费负担这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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