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2009年,25岁的麻省理工(MIT)博士生Han Nguyen跳楼自杀身亡。HanNguyen的父母之后将MIT告上法庭,认为学校疏忽了儿子的心理健康问题,并要求索赔。近日,麻省最高法院就此案作出裁决,认定MIT在案件中无责。

麻州最高法院指出,MIT在越南越南裔博士生HanNguyen的自杀事件中没有责任。法院称,学校并不负责监督和控制学生生活的各方面。而此前认为的学校要充当父母角色的“广泛认知”时代,已经早早过去了。
2009年,25岁的MIT史隆管理学院博士生Han Nguyen从学校一栋建筑的天台,纵身一跃跳楼死亡。此前HanNguyen曾两次尝试自杀,而法庭证词显示,Han Nguyen多次拒绝获得帮助。
在Han Nguyen自杀前,他曾接受了9名心理医生的治疗,但这9人都不是来自MIT校内的心理辅导项目,此外也没有医生认为HanNguyen有自杀风险。
但Han Nguyen的父亲则认为,MIT此前就知道儿子“脆弱”的精神状态,而该校教授 Wernerfelt 此前还帮助HanNguyen舒压。
法官卡夫科(ScottKafker)表示,如果大学知道某明学生此前曾尝试过自杀,或者有计划这么做,就应该担负起防止学生自杀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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