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行政执行署今天起强力执行滞欠停车费、汽(机)车燃料使用费、车辆通行费追缴专案,针对全国滞欠前百大义务人加强执行,花东地区有兰屿的义务人名列前15名。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花莲分署分署长谢耀德表示,这名兰屿义务人名下拥有10部以上的车辆,从事汽车租赁相关行业,因认为兰屿地处偏远,鞭长莫及,心存侥幸,以致积欠应缴汽燃费等近新台币50万元。
谢耀德指出,全国13个执行分署已锁定辖内汽机车相关欠费排行榜大户,全面展开强制执行。花东地区无高速公路,路边停车收费路段也少,但依执行署统计资料,滞欠前百大名单中有花东地区的义务人上榜,甚至有兰屿的义务人名列全国前15名。
虽然花莲分署辖区幅员辽阔,执行难度高,但花莲分署在台东设有行政运行官办公室,不定期到离岛办理便民服务站,提醒民众勿心存侥幸,否则恐将面临帐户遭冻结、爱车被查封、限制出境(海)甚至拘提、管收等强制执行结果。
谢耀德说,自民国102年度起,因机车行照换发制度改变,民众欠缴机车燃料费比例偏高,大量案件移送行政执行,但此类小额案件欠缴的民众多半是忘记缴;提醒民众收到分署的传缴通知单,新台币2万元以下案件可直接到便利超市缴款,并速将缴款证明传真至分署,即不用担心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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