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来京务工的小婷(化名)在单位宿舍独自产下一名女婴,并将女婴从二楼窗口扔入楼下垃圾堆。后女婴被保洁员发现送医。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4月25日,北京市朝阳法院,将新生儿扔出窗外的小婷(化名)被判缓刑。
事发时,小婷刚满21岁。小婷自述,自己从初二辍学,后来京务工,一直在一家座套加工厂打工。
去年3月16日早上8时许,小婷在位于朝阳区来广营乡的公司宿舍内,产下一名女婴。在对新生儿未做任何清理和包裹的情形下,小婷将赤裸的女婴从宿舍二层楼道的窗户扔至一层垃圾堆内。约一小时后,一名保洁人员发现女婴并报警,后女婴被送往医院抢救。
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婴儿生命体征平稳,额头部见V形皮肤裂口,长约5厘米,深达筋膜层,少许出血,脐带未断。额面部外伤。新生儿脐炎,脑发育畸形,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
在接到民警的电话之后,小婷主动前往公安机关归案。
庭审中,小婷对检方的指控不持异议,当庭认罪。其辩护律师认为,小婷系初犯,属于间接故意犯罪,主观恶性较小,且系犯罪未遂,具有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等情节,建议对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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