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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文化部长:不会对陆书作内容审查

“陆书审查”(大陆图书需经过台湾当局审查通过才能在台出版发行销售)风波继续延烧,台湾文化部长郑丽君在5月11日当地时间10时出席“ 2018年518国际博物馆日记者会”前做出声明:“文化部过去没有对任何一本大陆图书作过实质内容审查,未来也没有这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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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化部长郑丽君(中)出席518国际博物馆日记者会与新住民导览员合照

郑丽君在台湾博物馆南门园区“小白宫”接受记者访问,表示根据“大陆地区出版品电影片录像节目广播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地区或在台湾地区发行销售制作播映展览观摩许可办法”(简称大陆许可办法)第八条,任何大陆图书、有声出版品都必须经过主管机关(当时的台湾新闻局、现在的文化部)许可,否则不得在台湾地区发行;而在5月4日向台湾各大图书公会、协会发出公文的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也仅是依据条文规定,循多年惯例发出的例行公文,并没有其他的规划。

郑丽君强调,这条办法是在1993年颁订,且仅是程序规范,文化部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对内容作出实质审查的情况。若出版界有任何疑虑,文化部愿意一起讨论;但由于大陆许可办法的母法依据是来自“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因此若要修改或废除都必须经过陆委会来表达意见,而非文化部的职权。

对于有出版业者表示疑虑,未来是否可能会以行政程序来拖延出版许可,导致实质上的发行困难,造成有如“文革”的状况?郑丽君则回答,此办法是在国民党主政时代订立且行之多年,但大陆图书不管在台贩售、或是通过大陆方授权在台出版都没有遇上任何问题,台湾市面上到处都可以看到大陆书籍,绝不是在搞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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