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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偷拍上司通奸告纪委反被拘 理由:侵犯隐私

近日中国一公安民警偷拍其上司,获取其与一女性通奸的证据。但将相关证据交给纪委后,这名公安却被关押7天,并且行政拘留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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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民警告上司通奸反被拘(图源:微博截图)。

案情显示,2017年7月7日下午5时,台州市黄岩区城东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有一私家车底部被人安装GPS定位跟踪器。

报案人为时任黄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某某。警方随即展开调查,从GPS定位跟踪器的品牌入手,顺藤摸瓜找到了定位器的卖家。

索取交易纪录后,警方发现买家是黄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警员池文,系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民警,因工作矛盾跟踪偷拍的上司周某某。

池文称,在周报案前几天,他刚刚向黄岩区纪委举报并寄送了周涉嫌违纪的线索,在2017年3月至7月拍到周在路桥区绿城玫瑰园小区一地下车库内与一女子发生性关系的多段影片。

池文认为,周长期与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违反党纪,他跟踪和偷拍“取证”的行为不应被定性为侵犯他人隐私,“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放弃休息时间掌握大量违规事实,是正义之举”。

周某某则表示,池文对他的数条指控均不实,“他都被拘留了,(举报内容)怎么会是真实的呢”。

对举报信的具体内容,周以“已交由组织调查”为由不予置评。

2018年5月8日,中共台州市黄岩区纪委副书记、黄岩区监委副主任叶民国受访时认为,纪委确实接到了有关周某某举报,部分内容经查属实。

黄岩公安分局认为,池文通过秘密安装跟踪器的方式窥探他人行踪及跟踪,行为属于侵犯私隐。

据5月13日报道,周已向纪委承认他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但被判定“未造成不良影响”。

这一说法是指双方家庭没有被破坏,所以官方并未对他予以处分,只是将起从黄岩公安分局,调到黄岩区某局任副局长。

虽然池文被关押7天并被行政拘留6天,但池文对所受行政处罚不服,控告黄岩公安分局案已在浙江玉环市法院。

他希望法院撤销黄岩公安分局对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10日开庭审理,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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