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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关说案被判有罪 马办:上诉到底

台湾前总统马英九因在任内涉及司法关说案泄密案,将时任立法院院长王金平与立法委员柯建铭等人有关的案情,告知时任行政院院长的江宜桦等人,因此遭台北地检署以泄密罪提起公诉,在一审时一度判决马英九无罪,但在5月15日二审案情大逆转,改判马英九有罪。对此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表示,马英九将不放弃上诉机会,力拼无罪判决。

马英九在2013年间,在处理王金平与柯建铭等人所涉及的司法关说案时,将特别侦查组(即特侦组)侦办中的案情告知江宜桦等人,因此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在2016年卸任后,也因这起泄密案被究责,被以涉嫌泄密等罪嫌起诉,虽在一审时法院以马英九以当时身为总统,行使《宪法》赋予总统的“院际调解权”,判决无罪,但经检方上诉后,在5月15日高等法院判决逆转,改判马英九有罪,应处4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新台币12万元(1元新台币合约0.03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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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总统马英九涉及泄密案,二审逆转改判有罪(图源:中央社)

台湾高等法院改判马英九有罪的主要理由有两点,第一项理由是“总统也是广义公务员,应负一般性保密义务”,认为马英九虽当时身为总统,但仍须与一般公务员依样负担保密义务;而第二项理由是“本案当时并无院际争议,所以没有院际调解权的适用。”认为当时没发生院际争执,马英九只找时任行政院院长的江宜桦商议,充其量是“人际调解”而非“院际调解”,且马明知当时关说案尚未侦结,不应泄露案情给非侦办人员。

对于高等法院的有罪判决,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徐巧芯对外表示,对于有罪的判决结果表示非常遗憾,也很担心监察委员陈师孟上任前宣示,要查办审理马案以及办绿不办蓝的法官,是否已经在法界造成寒蝉效应。徐巧芯指出,任何一位总统,都不可能让他的行政院长看到媒体报导后,才仓促面对类似本案立法院长与反对党大党鞭联手关说司法个案的事件,所以马英九当时电召时任行政院长江宜桦与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会商因应可能发生的宪政风暴,是一位负责的总统应做的事。

徐巧芯对媒体强调:“对马英九泄密案有罪的判决,检方并未考虑到本次涉案的人是总统,且未考虑到总统对宪法的承诺与总统对国家的责任。日后总统或行政院长若是面临国家重大事件时,难道要必须置若罔闻,若无其事回家睡大觉,否则就会被判有罪,处以徒刑。徐巧芯直言,本案的判决,攸关宪法上总统及行政院长应有的行政权限,为了政府未来行政权的运作,马英九仍会上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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