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长赖清德于当地时间5月15日再度召开“新经济移民法规划重点记者会”,有关吸引外籍人才归化问题,台国发会主委、政务委员陈美伶表示,归化的部分,台“国籍法”2017年已经修正松绑,申请归化,并不需要放弃原国籍。至于“新经济移民法”草案是否适用大陆地区民众,目前只有准用港澳人士,中国大陆部分要回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赖清德表示,“新经济移民法”将送到立法院审议
据报道,台“新经济移民法”主要锁定在开放外国专业人才、中阶外籍技术人才、投资移民、海外台人及其后代。其中,中阶外籍技术人才是过去没有开放的部分。
台行政院长赖清德指出,2017年台湾新生儿出生数少于20万人,2018年第一季又比2017年同期还低,预计2025年人口转为负成长,2035年总人口恐将跌破2千万人。台湾面临人口危机与产业缺工困境,因此提出“新经济移民法”,在不影响台人就业机会与薪资水准前提下,延揽台湾发展所需的人才及人力,以强化产业升级,改善人口结构,下个会期将送到立法院审议。
媒体询问,要吸引外籍人才,若要当事人放弃他们原有国家国籍,是否有吸引力,可否承认双重国籍吸引人才,而大陆是否会考虑纳入,叶俊荣表示,“国籍法”最近有些修正,放宽归化取得国籍规定,对新南向国家可以先取得“中华民国国籍”再去放弃原本国籍,但若是专业认定则可以不放弃原国籍。
叶俊荣说,有很多方式可以留在台湾工作,像是以居留以及永久居留的方式,不一定要取得“国籍”,永久居留也是处理的方式,可以充分发挥。
由于“新经济移民法”相关人才规定,包含香港及澳门居民都准用这个法规,媒体询问大陆人才可否是用,陈美伶则说,目前只有港澳准用,中国大陆部分要回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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