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傍晚,长园集团(600525.SZ)发布了格力集团要约收购的部分细则。
公告显示,格力集团本次要约收购数量约为2.65亿股,占长园集团已发行股份的20%,要约价19.8元/股,较长园集团停牌前17.36元/股溢价14.06%。如果格力集团要约收购能够达成的话,以上述价格计算,交易对价将达到52.46亿元。
格力集团称,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格力集团自有及自筹资金。要约收购期限为30天,自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起的30个自然日。
对于要约收购长园集团,格力集团表示,其看好长园集团的未来发展前景,本次收购旨在加强对长园集团的战略投资和战略合作,同时格力集团拟利用自身优势资源,进一步促进长园集团的稳定发展。
本次要约收购方除了格力集团外,还有其旗下子公司珠海保税区金诺信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与格力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从长园集团目前股东名单来看,其第一大股东深圳市藏金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持股 24.30%;第二大股东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股16.05%。长园集团目前处于无实控人状态,若格力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完成要约收购的话,将合计持有长园集团22.0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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