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5日)上午,马英九泄密案二审改判有罪,获刑4个月。下午,马英九首度亲上火线,表示“一定会上诉” 。
马英九被判有罪 获刑4个月
上午,据报道,台湾“高等法院”撤销了一审无罪判决,改认定马英九犯下“刑法”的“教唆泄密罪”以及“通保法”中的“公务员无故泄漏资料罪”,判处马英九有期徒刑4个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新台币,下同)。马英九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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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马英九在出席活动前亲自回应,他强调“我一定会上诉!”马英九说,面对这样重大的案子,如果回家睡大觉,才是不足以表率。
马英九表示,今天的判决跟先前3个相关判决的结果认定不一样,所以这个问题必须要厘清;他强调,“争取的不只是他个人的权益,更包括台湾地区领导人权限不应该受到限制,因此一定要厘清这个问题。”
马英九“教唆泄密案”回顾 一审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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