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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骑机车害友成植物人 男子需赔2300万

许男没有重型机车驾照却骑重机载吴男外出,在彰化八卦山山区闯红灯和赖男驾驶的轿车相撞,吴男伤重成为植物人,吴男家属提告向许男索赔4200多万元,但法官判赔2300多万元。

根据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许男和吴男因玩网络游戏成为朋友,许男没有重型机车的驾照,却在民国105年3月凌晨骑着重型机车载着吴男外出,许男吴男2人骑乘重机行经彰化市八卦山上的彰139县道时,闯红灯和赖男驾驶的轿车相撞发生车祸,吴男伤重送医急救,医院虽救回吴男的性命,不过吴男已成为植物人。

吴男的父母认为施男无照骑乘机车,向施男以及施男的母亲提告,要求赔偿医疗费用、住院看护费用以及精神抚慰金等费用总计新台币4298万9704元,不过施男及施母委任的律师主张,施男当时是要骑机车载吴男回家,曾告知吴男自己没有驾照,且赔偿的金额太高,被告无力负担。

地院法官认为,施男无照骑车闯红灯发生车祸,造成吴男变成植物人,吴男家属提告求偿有据,不过在求偿金额方面,法官审酌两造年龄、身分、地位、经济能力以及被告许男行为后坦承态度,吴男的伤势严重,父母亲将吴男养育成年后却突然遭到此意外,精神所受打击很大,判施男应赔偿2300多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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