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山东官方向外界透露了一起涉黑犯罪案件的详情。
北京时间3月1日,周尚全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由新泰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首犯周尚全及组织成员杨利、周忠祥、于昌文等13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追缴非法所得2,300余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8美元);另有17人以个案罪名判处有期徒刑。

山东省公安机关称,自2005年以来,在泰安市岱岳区房村镇,周尚全伙同杨利、周忠祥等人,通过殴打他人、聚众斗殴等方式逞强斗狠,形成了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组织以周尚全为首,层级清晰,共分三层,呈“金字塔”型。周尚全为组织者、领导者,处于第一层级,被组织成员尊称为“老板”、“大老板”,成员对周尚全要绝对服从、尊重,过年过节要走访看望周尚全。外号“翻译官”的于昌文,是该组织的“军师”,为周尚全出谋划策。
为筹措日常活动所需资金,以周尚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涉足多个项目,采用非法手段疯狂聚敛钱财。2009年,周尚全通过自己在当地的“威严”,强行插手他人经济纠纷,非法获利140万元人民币。2012年,周尚全以他人开发的楼盘遮阴为由,敲诈勒索被害人10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非法采沙、运沙是周尚全等人非法敛财的重要途径。该组织还通过暴力手段,争夺河沙资源,偷逃河沙资源税费,非法收取运沙车辆道路养护费等。
此外,以周尚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具备了群体暴力犯罪的疯狂性、公开性。周尚全亲自指挥、授意、指使,交叉结伙,携带钢管、镐把等工具,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先后在泰安市岱岳区房村镇、徂徕山旧寺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疯狂作案,其中刑事案件13起,致2人重伤、2人轻伤,7人轻微伤,并获取非法利益。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