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来,“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任何金融活动都要获取准入”的要求被屡次提及。在大量“7+4”类机构被纳入到地方监管范围的背景下,地方金融监管应如何应对?
“地方金融或许不像“一行两会”有严格的监管机构,有监管的手段,监管的法规,以及处罚的规则,在这些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对地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需要通过技术来加强监管。”北京市金融局局长霍学文在5月20日举行的“2018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表示。
在昨日(5月19日)举办的“中国金融启蒙年会”上,霍学文对于这一问题也有所阐述。
“什么是金融监管?如何做金融监管?这也是作为我们地方金融局、金融办非常想解决但是又不一定马上能解决的问题。”他表示,第一,一定要用金融科技的手段发展监管科技;第二,一定要用人民战争的思想发动所有的人。“我们现在主张打破刚性兑付,我也想对这些发行金融理财产品的人说一句话:在北京我们的态度是卖者尽责,买者自负。”霍学文指出,做好卖者尽责,就需要做到信息披露、产品登记、资金托管等等。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不久,《中共中央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23号文)首次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管的对象是“7+4”,7类机构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4类机构是指辖区内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面对业态繁杂、千变万化、数量众多的类金融机构及其风险点,地方金融监管亟待补上人力、资源、专业能力和法律授权的短板。
霍学文表示,发展金融科技,应识别五大风险。一是识别信用风险,“我认为区块链最重要的不是发币,不是去做交易所的交易,而是去补充和增强信用功能。在区块链上造假时刻都留下来”;二是识别合规风险,他指出目前许多非法金融活动包括非法集资,是“互联网+传销+线下”的“三合一”结合,要在现有网格化的手段上,发动老百姓,有奖举报,使其在线下也无法发展;三是识别技术风险,这其中又包括数据安全风险,隐私保护风险,交易安全风险,身份认证风险;四是识别市场风险,主要是防止过渡投机和资产泡沫化;五是识别系统性风险,主要是在互联网时代下,防止跨时空、跨区域、由小风险聚合起来演化成大的风险。
他指出,金融科技不单是金融和科技的结合,而是金融和科技的融合。“金融=制度+技术+信息”,金融已经不单是货币、是票证,是营业场所,而是加入了技术的概念、又加入了信息的概念,因此变得复杂化起来。“金融科技的本质,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不是以技术来试探金融准入的门槛、以技术来突破金融监管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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