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调动本科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及时了解教学与教学管理信息,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信息员制度是由教务部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聘任本科学生从事教学状态调查、教学与管理信息收集、反馈等工作的制度。
第三条 担任学生教学信息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学管理工作,关心学校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2、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客观公正,受到师生信任;
3、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
4、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合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5、熟悉学校有关教学和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 每个行政班原则上设立1名教学信息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其选聘程序如下:
1、所在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同意,填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生教学信息员登记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教务部。
2、教务部将各学院推荐的侯选教学信息员名单在校园网上予以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聘任其为教学信息员,并颁发聘书。
3、对优秀教学信息员,教务部可直接续聘。
第五条 教学信息员聘期原则上为一年。
第六条 教学信息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收集、反馈日常教学尤其是课堂教学、教学管理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与教学管理部门之间的建言献策和沟通工作;
2、负责收集、反馈教学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及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3、负责收集、反馈学校在考试安排、考试方式、考试内容、考风考纪和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
4、负责收集、反馈教材选用、发放、教材款结算等方面的情况;
5、协助教务部组织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6、收集、反馈其他有关的教学信息。
第七条 教学信息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每学期至少收集、反馈各类教学活动及管理工作信息3次,并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信息反馈表》,送交教务部。
第八条 每学年结束时,由教务部对教学信息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获得2个课外素质学分;对积极参与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颁发优秀教学信息员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九条 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未能履行教学信息员职责,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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