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消息,据VentureBeat报道,大约六年前,美国联 邦陪审团裁定三星电子公司侵犯苹果公司智能手机iPhone设计专利,并向后者赔付10亿美元。但经过三星数年的上诉和复审,日前陪审团重新审理此案,并达成一致裁决,将赔付金额改为5.386亿美元,其中533316606美元是因为侵犯苹果三项设计专利,而530万美元是因为侵犯了苹果两项实用专利。

在陪审团公布最新裁决后,苹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事实是,三星公然抄袭了我们的设计。同时我们感谢陪审团的服务,他们一致同意三星应该为抄袭我们的产品付费。”
三星则回应称:“今天的裁决对三星有利,符合最高法院为设计专利损害赔偿设定的范围。我们会考虑所有选择,以取得不影响创造力的结果。”
苹果诉三星侵权案始于2011年4月份,当时苹果指控三星的某些智能手机侵犯了iPhone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和商标在内。2012年8月,苹果赢得了最初胜利,获赔10.49亿美元,但随后因法律问题和损害赔偿分歧而被迫回到法庭。在第一次裁决之后,三星向苹果支付了5.48亿美元赔偿金,另外3.99亿美元悬而未决。
在最近的重审中,关键问题始终是对所谓的“工业产品”(article of manufacture)的恰当定义。具体来说,计算苹果所遭受的损害时,是仅仅基于三星侵犯iPhone创新的具体价值,还是包含这些创新的手机总价值。如果售价600美元的手机包含300美元的侵权苹果配件,三星可能会辩称,它只对苹果造成300美元的损失。而苹果则会说,其300美元的创新能力帮助三星卖出了600美元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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