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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已整改培训机构1225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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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8年5月25日通报,目前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向社会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截至5月23日,已整改培训机构1225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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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月下旬,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后,各地高度重视,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向社会公布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据介绍,北京、天津、重庆、黑龙江、吉林、青海、西藏及新疆兵团在4月20日前公布了方案。上海、内蒙古、山东、广东、河北、湖北、江苏、广西、安徽、甘肃、宁夏、辽宁、山西、新疆也在规定的4月底公布了方案,其它省份随后公布了工作方案。

吕玉刚表示,各地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要求,明确了专项治理的时间表、路线图,普遍建立了由教育、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共同负责,相关部门细化职责,强化协作,齐抓共管,确保落实的工作机制。

截至5月23日,已摸排校外培训机构128418所,其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机构10051所,占已摸排机构总数的7.83%;无证无照机构44542所,占已摸排机构总数的34.69%;有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机构38594所,占已摸排机构总数的30.05%;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等)“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机构7413所,占已摸排机构总数的5.77%;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并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机构1105所,占已摸排机构总数的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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