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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隐私新规一出,欧洲数字广告业崩了

5月25日,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在28个欧盟成员国统一正式实施。这个堪称“史上最严数据保护法”才刚落地,欧洲的数字媒体和广告行业就陷入了一片混乱。

根据美国数字媒体网站Digiday提供的数据,自新规生效之后,欧洲广告需求量已经骤降了25%至40%。

广告技术供应商开始快马加鞭地通知客户,预计投放于谷歌的广告需求将会大幅下滑。

近几日,谷歌向旗下的广告管理平台Double Click Bid Manager的客户发出警告,从5月25日开始,在该公司完成相关的整合工作之前,内容发布商、广告技术供应商和广告主在第三方欧洲广告位上投放DoubleClick Bid Manager广告时可能遇到“短期中断”。

Digiday援引一位内容发布商的高管说:营收和广告需求预计将全面大幅下滑。

不只是谷歌遇困,很多广告平台都遭遇了内容发布商广告位供应的大幅减少。Digiday援引知情人士称,这或许是美国内容发布商从欧洲大量撤下了程序化广告所致。比如,《今日美国报》撤下了其欧洲网站上的广告,《纽约时报》的欧洲网站似乎也没有出现任何程序化广告,而像《洛杉矶时报》和《芝加哥论坛报》等公司索性关闭了它们的欧洲网站。

事实上,在新规生效的当天,谷歌和Facebook等科技巨头纷纷遭到起诉,被指控强迫用户同意共享个人数据。

起诉来自奥地利的隐私激进主义者Max Schrems成立的隐私权利组织Noyb.eu。Schrems认为这两家公司在分享、收集用户数据方面涉嫌违规。Schrems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在处理用户个人数据方面,上述公司采用了“强迫同意”策略让用户同意自己的数据被使用,否则就要面临不可使用账户或账户被删除的麻烦。

而事实上,根据新规要求,除非该个人数据对于提供的服务是必须的,否认要为用户提供自由选择。Schrems认为,在使用用户数据方面,Facebook和谷歌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

如果欧洲监管机构同意这一诉讼,Facebook和谷歌将分别面临39亿欧元和37亿欧元(合计约88亿美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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