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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荣手下高官受贿900多万 一多半竟给了情妇

日前,中国官方信息显示,中共江西省工信委党组书记、赣州市原市长冷新生已被判有期徒刑6年;其受贿近900万元人民币,而其中一半多给了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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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新生被指涉苏荣一案(图源:赣州政府网)

据悉,冷新生还被指涉中国政协前副主席、江西省委原书记苏荣一案。有多名人士指出,冷新生这一任职是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安排的结果,冷新生被查也属苏荣遗案。

据29日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5月23日公布了“冷新生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冷新生1964年10月生,是江西本土派官员,仕途从宜春地委党校起步。2002年冷新生担任丰城市委副书记、市长,2005年晋升为丰城市委书记,1年后又升任宜春市委常委兼任丰城市委书记。 

2011年,他的仕途迎来飞跃,被直接擢拔为江西省南大门赣州市的主政者。5年后卸任赣州市长职务,担任江西省工信委党组书记,这个位子还没坐满半年,2017年1月,冷新生的仕途戛然而止。

判决书指出,2002年至2017年,冷新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19起,共计人民币904万余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6美元)、3万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冷新生的受贿款有一半多给了“特定关系人”李慧萍,约489万元人民币。

其中,冷新生直接给李慧萍的钱款约250万元。如2010年,冷新生向商人林某索要200万元给李慧萍作为买房的筹款,林某安排人用两个编织袋装现金交给了冷新生。

此外,还有一些商人直接给李慧萍送钱,共计约239万元。2011年至2013年,冷新生为商人夏某在承接工程、土地转让等方面提供关照。2011年12月至2016年12月,夏某以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名义送给李慧萍167万余元。

报道称,“特定关系人”李慧萍是江西省南昌市美森博纳国际酒店总经理。2018年4月底,李慧萍因涉嫌与冷新生共同受贿,已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中国官方所说的“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据不完全统计,中共十八大以来的落马官员中,至少30人的判决书中提到“特定关系人”,其中七成“特定关系人”被指为“情妇”。

另据官方曾披露,受处分的厅局级干部中,95%的落马贪官都包养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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