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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集中整治旅游购物场所 严打导游回扣强迫购物行为

5月29日,云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旅游购物场所集中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昆明召开,云南省工商局局长张荣明表示,为着力解决旅游购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即日起至11月底,省工商局将组织开展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旅游购物场所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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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团队游客在云南旅游定点购物企业购买旅游商品。 东方IC 资料图

七州市被列为整治重点

此次集中整治重点地区为昆明市、大理州、丽江市、西双版纳州、迪庆州、保山市、德宏州。其他州市结合当地实际,明确各自重点地区,同步开展整治。重点整治区域为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古城古镇、旅游商品一条街、公路沿线及休息区、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旅游村寨等游客和旅游商品销售集中区域。

重点区域内经营珠宝玉石、银器银饰、三七玛卡、普洱茶等重点特色旅游商品的购物场所(购物企业、购物市场),特别是原旅游定点购物企业和各类旅游购物“景区店”、“餐厅店”、“文化体验店”等为本次集中整治重点对象。

整治将分3个阶段进行

本次旅游购物场所集中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重点整治行为包括:一是商业贿赂行为。即购物场所等采取给予旅行社、导游、司机购物回扣、返佣、“停车费”、“刹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方式进行贿赂,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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