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市场将迎来险资“金主”。
6月1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处于北京、上海、雄安新区以及人口净流入的大中试点城市或成优先选择。

根据《通知》,保险公司通过直接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私募基金参与长租市场,所投资的长期租赁住房项目应当满足五项具体条件,分别为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稳定的当期或预期现金流;处于北京、上海、雄安新区以及人口净流入的大中试点城市;产权清晰,无权属争议及受限情形;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证载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仅用于租赁住房,不得转让;履行了立项、规划、建设、竣工验收及运营管理等阶段所必需的审批程序,或者履行了项目建设阶段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投资形式上,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可选择发起设立投资于长期租赁住房项目的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保险私募基金等方式进入长租市场。在具体产品的细节要求上,银保监会也做出了严格的风险防控要求,比如采用债权投资计划方式的,融资主体自有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为100%(含)以上;采用股权投资计划及保险私募基金方式的,拟投项目公司的核心资产为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公司股权不得为第三方提供质押,并设置有效的退出机制等。
从《通知》看,为支持险资进入长租市场,监管层面拟为保险资管管理机构建立受理及注册相关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提供绿色通道,进行优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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