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路虎揽胜运动版司机背老人过马路 秒成网红

近日,一辆进口路虎揽胜运动版车主周先生路遇一位老人过马路脚步蹒跚,毅然停车背起老人过马路,瞬间在网络蹿红,为这位好司机点赞!

监控显示3月25号下午3点57分,在路桥一交叉口,一位老人拄着拐杖过斑马线,颤颤巍巍地挪着步,看起来有些艰难。

在下一分钟,一辆路虎揽胜小型越野客车经过路口,车门瞬间打开,从驾驶室下来一男子快步来到老人身边,言语几句后,就扶着老人过马路,扶了几步路,男子干脆弯腰背起老人,快速地通过斑马线。

经记者了解,这位暖心的司机姓周,来自路桥区峰江街道下洪洋村,是一位企业老总。记者也电话联系上了他。

司机周先生说:“没怎么想,我就觉得是举手之劳,事情都是小事,我觉得微不足道,真的是微不足道,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周先生说,当时看到老人过马路有些艰难,非常危险,也容易引发堵车,于是干脆背着老人过去,到了路边,询问了老人家的具体位置后,索性干脆给老人叫了辆车。

周先生的举动,让很多人交口称赞。不过,要提醒大家的是,在马路中间停车下客毕竟是不安全的,如果可以把车子靠边停下,或许会更好。

近日,一辆进口路虎揽胜运动版车主周先生路遇一位老人过马路脚步蹒跚,毅然停车背起老人过马路,瞬间在网络蹿红,为这位好司机点赞!

下面我们看看反面典型:在路上的时候,有时候会碰到鸣笛的救护车,这时候你一般会怎么做?是拼命让道,还是熟视无睹?

国内这种不让救护车的行为屡见不鲜,到底这是为什么?

因为我们真的不关心人命,还是已经麻木了?

2015年的五一小长假,成都的各条高速公路迎来了车流高峰,而侵占应急车道的情况也大量出现,甚至出现了私家车在前面跑,救护车在后面鸣笛也不让路的情况。

在北京,也曾经发生过不给救护车让路导致伤者贻误最佳抢救时机而不幸身亡的事情。

然而事发当时正逢北京周五晚高峰,车流众多,救护车一路竟几乎没有车辆为其让行,尽管司机拉响了警报甚至用喊话器告知前车情况紧急,但仍无济于事。最终在40分钟后才抵达医院。

“作为医生,我为失去的生命而惋惜,作为公民,我很无奈。”事后当值医生写下了这样的文字,也得到了众人的回应,同时也引发人深思,为什么当时没人给救护车让道呢?

很多人把这件事归结于当时拥堵的路况,但其实这并不是个借口。下面这段视频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了,在国外同样是拥堵的道路,面对身后的救护车,司机们又会有什么样的举动呢?

可以看到,在本就不太宽的路上,司机们非常自觉的,硬生生为救护车让出了一条“生命通道”

而旁边两侧的车辆也非常“配合”,主动刹车让为救护车让路的车辆“加塞”到自己前面

整个让行过程中,救护车并没有采取鸣笛拉警报等措施,前车纷纷主动让开道路

在这样一条三车道宽的拥堵路段,救护车整个通行过程中都很“规矩”的在一条车道内快速前行

而在救护车快速驶离后,之前让路的车辆又自觉地并回到原来的车道,井然有序的往前开

看了国外的视频,再联想到之前国内的相关新闻,对比一下的确有差距。那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国内会有司机不给救护车让路呢?归结起来主要有这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不会让。前面北京的案例中,有一幕让当值医生印象深刻:有辆沃尔沃轿车,在尝试骑到马路隔离带上失败后,猛地一打轮冲到便道上,让救护车过去了,而自己车也有所损伤。

现如今道路交通环境不容乐观,很多实习司机还不能很好的习惯在拥堵路段行驶。这时候身后驶来了救护车,司机非常的想让路,但是手忙脚乱的却发现自己不知道“躲”到哪里,总不能往左一掰轮撞过去吧。

这种情况究其根源是在驾校。目前我国每年有数以万计的新司机拿到驾照,庞大的市场自然包含了巨大的利益在其中,所以驾校的培训有“速成化”的趋势。

在德国,如何在拥堵的道路下给救护车让道是考驾照需要学习的重要内容;在日本,将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观念和方法列为驾校培训的必修必考科目。

来看这个例子:在澳门考驾照时,一名娴熟的学员在车辆稀少的路上考试,隔壁车道有辆未鸣笛的救护车以约30码的速度行驶,但该考生的驾驶未有任何变化。车上的考官当即请其下车并斥称其未停车让行。

第二种情况就是不敢让,有的司机会说,如果我在等红灯而身后来了救护车,我闯红灯为其让道,那我会不会挨罚啊?有这样的顾虑就造成了不敢让,那这种情况会因此受罚吗?前不久刚好就有这么一起事例。

7月30日浙江余姚,一辆小私家车在路口等待红绿灯时,后面驶来一辆救护车,当救护车靠近路口时,私家车违规变道给救护车让出了救护通道,之后女私家车主接到交警队的违章通知信息,经过该车女司机到交警队如实反映情况之后,当地交警队免除了对该私家车的违章处罚。

第三种情况是不想让,这种情况和前两种不一样,前两种或许有的地方可以理解,但是这种拿着一股子“我就不让,你能咋地”的心理,就真的是素质低了。对于这情况,立法或许是解决之道,之前曾有地方媒体披露过此事,也有多名代表委员有此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有如下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1982年德国成为全球首个立法“给急救车让道”的国家。司机不让道,轻则罚款20欧元,影响严重的将由检察机关调查。在英国,如果不给应急车辆让道,司机将有可能被以“危险驾驶罪”告上法庭。

司机朋友们在路上如果遇到救护车,请尽可能为生命让出一条通道吧!别再让医务者无奈,家属们寒心。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