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农夫/1967年聂绀弩因人告密而被判无期徒刑,入狱十年,后顶替特赦“国民党战犯”名额出狱。但他始终没有对告密者进行追究,其原因何在?
但他对“告密”是敏感的。在《往事并不如烟》一书中章诒和写道,她有天去看望聂绀弩,谈及她的监狱生活:
聂绀弩笑问:“你告过密吗?”
“我告过,而且后果严重。”
“什么后果?”
“把人给毙了。”
接着章诒和叙说了她如何受命记录一个叫张家凤“被一个首长搞了以后,甩了,从此对共产党怀恨在心”的女犯人恶毒攻击毛泽东的言语,从而导致她被枪毙的过程。章诒和接着说:
“聂伯伯,你知道吗?从抓我的那一刻起,我一直认为自己无罪。但从枪毙张家凤的那一天开始,我便觉得自己真的有罪了。”
“罪不在你,错不在你。”聂绀弩语调平缓地说:“密告,自古有之,也算个职业了,是由国家机器派生出来的。国家越是专制,密告的数量就越多,质量也越高。人们通常只是去谴责犹大,而放过了残暴的总督。其实,不管犹大是否告密,总督迟早也会对耶稣下手。”
对于告密者,聂绀弩想得更深一些。
在胡风事件中,舒芜因提供胡风给他的信件使势态迅速转向而成为人们眼中的“犹大”不被人原谅。但是,舒芜却是聂绀弩的朋友。聂绀弩当年认为舒芜这样做是为了泄私愤,这样做不对,但是对后来对胡风事件上升到反革命集团的高度,这是谁也没有想到的。1982年,聂绀弩还有诗赠舒芜:“错从耶弟方犹大,何不讨廷咒恶来。”他认为,人们把舒芜比作胡风的门徒是不对的,奇怪人们恨犹大而不恨送人上十字架的总督?他说:犹大的故事是编造的,这样使人转移目标。正如他系狱十年,源于某人告密,而他出狱后从不去追查告密者。
这就是聂绀弩对待历史“抓大放小”的态度,也是他对人性的弱点的彻悟和宽容吧。但这还是停留在理性认识的层面,不足以描述聂绀弩对自己被告密而入狱的内心感受。他真的那么超然?他当然知道,告密者一定是亲近的人,还是有学问的亲近者,否则,告密也告不到点子上。而他着意回避深究,是不是他的理性说服了自己不再去揭这个内心深深的伤疤?作为智者,他把自己交给了历史,交给了未来。
在聂绀弩去世后22年的今天,寓真成为这个历史之谜的揭幕者。
曾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寓真,是聂绀弩的“粉丝”,因工作之便,能够查阅聂绀弩的刑事档案。他在《关于聂绀弩的三首打油诗》(《山西文学》2006年第1期)曾引用了从聂的档案中发现的三首诗,一首是写给丁聪的,另外两首是写给黄苗子的:
丁玲未返雪峰穷,半壁街人亦老翁。不老不穷京里住,诸般优越只黄忠。
周末京华袋自携,大街随意吃东西。忽思扬邵田阳夏,能享一餐烤笋鸡。
同苗子晚餐,即就其语成二绝,赠之,并希哂政。
半壁街人未定草。
寓真注释道:“第一句是怀念丁玲之下放,雪峰之窘困,第二句是指绀弩自己的衰老,第三、第四句是说苗子年壮身康、悠悠自得。苗子出生于1913年,当时还不到50岁,比绀弩整整小10岁。从个性上说,苗子开朗乐观,有‘笑面佛’之称,不像绀弩那么桀骜不驯,尤其‘反右’以后比较识时务,较早摘了帽子,文化部一位领导夸奖苗子说‘你这几年改造成绩不错呀’的话,未必全是客套。那时苗子工作在美术出版社,同夫人郁风住在芳嘉园,日子比较安稳,生活上也没有什么困难。由于这种情况,苗子在饭桌上大概会不自觉地流露出一种优越感。‘不穷不老京里住,诸般优越只黄忠’,这正是当时绀弩眼中的苗子,虽似调笑口吻,感触却在其中。”他还指出,这两首绝句中,前一首,被司法机关定性为“为右派分子鸣冤叫屈的反动诗”。
寓真在《聂绀弩为何焚诗》(《文学自由谈》2007年第1期)一文,说:“聂绀弩的诗稿得以遗存,是非常侥幸的。在1965年初,他有过一次焚诗的举动,把他的诗稿都烧掉了。遗留到现在的诗稿,大多是他烧诗前就寄送给了朋友的,所以才有幸保存下来。”“1965年2月某日,聂对某某人说:‘我的诗烧了。……圣人之迹息而诗亡,诗亡而后春秋作,但是,我烧了诗,诗亡了,我也不作春秋。余生不是从此没有可消遣的,一天可以用酒醉他一场。我们‘人贱’,不是受欢迎的人物,就没有权利做诗。’某某当即表示:诗烧了可惜,希望他起码把那几首关于《水浒》和《红楼梦》的诗留下来,这种无伤大雅的作品抄下来没问题。聂说:‘你真要,我可以抄给你,我还记得。不过,水浒红楼的诗,人家要挑起来也成问题。拿那首写林冲的诗来说,人家问你‘英雄脸刻黄金印,一笑身轻白虎堂’是什么意思?‘脸刻黄金印’不是指戴右派帽子吗,你怎么答复?再问你‘白虎堂’指的是什么,你怎么办?所以要有问题都有问题。”
人们不禁要问,聂绀弩写给黄苗子个人的诗,怎么会进了聂的刑事档案呢?
今年《中国作家》(纪实文学卷)第2期,寓真发表了《聂绀弩刑事档案》,立即震撼了文坛!文中指出,当年告密者中就有黄苗子,黄还对聂诗还作过详解,也因此就坐实了聂绀弩的所谓“现行反革命”的罪行。
黄苗子的老朋友廖冰兄,自从黄苗子被打成右派以后,一直为他鸣不平。他常对人说,苗子当年是国民党财政部的要员,“吃国民党的饭,办共产党的事”,但共产党对不起黄苗子,晚年想在北京换一处大一点的房子,还要给全国政协李主席抄诗,有朋友看过那本厚厚的册页,黄苗子“从头抄到尾”。
对早年黄苗子的“反水”行为,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和革命事业的“正义性”,廖冰兄只读出了其中正面的意义,却不曾想到“反水”也是一把双刃剑。脚踏两只船的结果,只能是自己不幸落水。
黄苗子给杨宪益诗集《银翘集》(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年)所作的序《读杨诗》中写道:“但我之为人,一向狡猾狡猾的,我用的是‘抛砖引玉’之法,目的是把宪益的佳作引将出来。我自己也搞不清这算是‘阳谋’还是‘阴谋’,但宪益在那个时期,确实诗兴颇浓,写了不少好句。”“一向”云云,现在好像能落到实处了。如果把“宪益”换成“绀弩”,你还觉得这是幽默吗?
聂绀弩当年写下“不老不穷京里住,诸般优越只黄忠”时,心里有没有闪过一丝怀疑黄苗子的念头?这个“只”字大可玩味。如果没有寓真揭示,我们只能信其无(甚至根本也不可能这样联想);而今天,我们面对事实,又不得不宁信其有了。聂绀弩是何等智慧的人,他只是没有去揭破罢了。
寓真终于把这个谜底揭开,但我们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感谢他。对于长眠于地下的聂绀弩,时间终于给出一个交代。但对于许多活着人而言,这篇文章又具有太强的杀伤力。把黄苗子当作知心朋友的人中,许许多多当属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让这些多已是七老八十,风烛残年的老人面对这个事实,是不是太残酷了些?而令我首先想到的九十五岁的杨宪益先生和七十六岁的邵燕祥先生,他们还和黄苗子一起出版过《三家诗》(广东教育出版社,1996年),此时此刻,心里该多堵得慌啊!贺卫方/章诒和发表在《南方周末》上的文章(“谁把聂绀弩送进了监狱?”,3月19日),读之令人心惊胆寒。
想起聂的朋友黄永玉对于聂的描述,“茂盛的头发,魁梧而微敛的身材,酱紫色的脸上满是皱纹,行动算不上矫健,缺乏一点节奏,但有一对狡猾的小眼睛,天生嘲弄的嘴角。我相信他那对眼睛和嘴巴,即使是在正常状态,也会在与人正常相处中给自己带来负担和麻烦。”(《太阳下的风景》,百花文艺1984,页130)
可是,聂绀弩“狡猾的小眼睛”却识别不了他身边的人们。经常一起谈天说地发牢骚的亲密朋友们,居然就是眼线卧底!你从北大荒的劳教中归来,他来看望你,安慰你,到好饭馆喝好酒。三杯酒下肚,你就臧否人物,议论风生。说到兴起,居然拍着桌子骂娘,而且是骂“伟大领袖”。谁能想到,你所有的言辞都被默记下来,散席后当你卧榻之上鼾声大作的时候,那边厢的朋友却偷偷地把你的话整理出来,偷偷地交给有关部门。终于有一天,你被逮捕。“现行反革命”。无期徒刑。大约这个时候,你总该知道所谓朋友究竟是什么人----友柔友佞友告密!
巧合的是,《太阳下的风景》中,写聂绀弩的那篇之前,正是黄永玉为《货郎集》写的序。一开篇,他写道:
我喜欢听到别人夸奖我的朋友好。听的最多的就是黄苗子。
和他在一起时有安定感。他从来没惹过谁伤害过谁;你尽可能有幸见过树、茶杯、马路、鞋子生过气,但肯定你没机会欣赏黄苗子用同样的方式动过感情。
今天看来,这样的说法岂不是反话?
2009年3月23日在“黄苗子告密事件”中,被当作文化老人楷模的黄苗子先生,当年竟有如此之举,实在是出人意料,令人震惊。
章诒和判断并非空穴来风,其所依据的是,山西省资深政法工作者寓真的《聂绀弩刑事档案》,全文十余万字。此文刊发在2009年2月刊纪实版《中国作家》杂志上。寓真利用大量的解密了的档案材料,系统又完整地揭示出聂绀弩冤案的真相。按照证据,友人们对聂绀弩的告密始于1962年。
尽管,这个事件仍然有待当事人的回应,然而,此事无论真假,其对文化界的震动已经是既成事实,其影响显然要远远大过李辉对文怀沙的质疑。在文怀沙受质疑事件之后,据说一些京城的文化老人并不赞成李辉这种翻历史旧账的做法。之所以反对,固然是因为每个人皆是那个特殊年代的牺牲品,而且,现在揭那些行将就木或者已经作古之人的历史伤疤,看上去也很有些残忍。然而,如果就此要把历史遗忘,让那些曾经的罪恶就此沉入记忆的深渊,又是否是一种负责任的做法?
对于曾经存在的事情,终归要有一个说法。聂绀弩虽逝,但是,他的档案还在,这些纸片不因为当事者不主动提起而消失,它们都是历史的存在,而只要是存在之物则必然有其重现于阳光之下的可能。时间不可重复,历史的污点在那里,抹是抹不掉的。即便是聂绀弩先生不记恨他的那帮好友,可是,好友们却就此而无一点愧疚则实在说不过去。对此,那些文化老人们最好要有一个说法。因为,他们不给出一个说法,那么,别人就会给他一个说法。
要不要揭历史伤疤关涉的是个人之于历史的责任认定问题。就英雄史观而言,如果认为是英雄创造了历史,那么历史责任也当由英雄来承担。然而,如果历史是每个人都参与的创造活动,那么,历史责任则没有人能逃脱。当然,对于那段历史上曾经发生的事情,对每个置身其中的人而言,都是一场悲剧。但是,这并不是说,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那个时代或者某个人,就可以把个人的责任洗刷干净。
正如在聂绀弩案中我们所看到的,很多时代的受害者同时亦是对他人的加害者。人们固然可以说,“世道不古”是第一位的责任,然而,这却并不意味着个人没有一点责任,就可以为曾经泯灭良知、伤害他人的行为开脱。对历史的反思,固然需要制度层面的拷问,但是,从那段历史的泥泞中走出来的人,更需要直面灵魂的真诚。我想,这样的问题肯定也曾经拷问着巴金先生。
所有的罪恶和过错可以得到宽恕,但是,事实无法回避,对历史采取鸵鸟政策,是肯定不行的。所以,再揭文化老人的历史伤疤,不是又一场无限上纲上线的道德审判,而是一场迟来的真相还原,是真正地负责任地面对历史。而对个人历史责任的追溯只是表明,太阳底下没有秘密可言。这对后来的告密者以及未来的告密者都足以是一种警示。
□于德清(北京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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