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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周永康令计划后 中国再有官员因秘密文件被查

北京时间6月4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青海日报社原党组书记、社长张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官方通报中,张伟所涉嫌的“非法持有党的工作秘密文件”的指控备受外界关注。

中共持续反腐风暴中,不乏在这方面犯错的落马官员,其中就有周永康、令计划等重量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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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反腐走向纵深(图源:VCG)

天津一中院查明,周永康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

因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其获刑4年。加上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周永康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同样在天津一中院,令计划被指通过时任中办秘书局局长霍克等人,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材料,严重破坏了国家保密制度。

因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其获刑5年。加上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令计划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此外,2015年10月,福建人社厅副厅长黄小梅因违反保密法规,构成泄露国家秘密错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被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按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私自转借、摘抄、录制、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共场所或与家属、子女亲友谈论国家秘密,不得擅自处理应上交销毁的秘密文件等等。

除公务人员外,每位公民也被要求做到保密。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法也要求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应严格遵守各项保密法规和制度。

据官方通报称:张伟违反政治纪律,在青海省委对青海日报社开展巡视期间,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对抗审查,非法持有党的工作秘密文件;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下属所送礼品;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使用超标准办公用房并进行改造应付检查,在外考察期间用公款送礼报销。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青海省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张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省党代表资格;收缴张伟违纪所得;将张伟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涉嫌犯罪所得随案移送。

2017年12月26日,中共官方宣布张伟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

资料显示,1964年出生的张伟,1984年7月至2003年11月历任青海省委党校党建教研室教师、讲师、副主任、《攀登》杂志副主编(正处级)、主编;2003年11月至2013年6月历任青海省委党校副校长、教育长,省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副厅级)。 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任青海省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正厅级)。2014年2月起任青海日报社社长、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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