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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被指逃税引发关注 官媒指若属实可判7年以下徒刑



中国大陆央视原节目主持人崔永元日前爆料,指影星范冰冰以数字一高一低的“大小合同”签订片酬合约逃漏税,引发热议。官媒北京日报6月4日更发表评论,指财富金字塔顶端的明星若巨额逃税,必然激起社会公愤。

中央社引述中国大陆《法制日报》报道说,“范冰冰工作室”登记所在地的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今天已对崔永元指控一事“介入调查取证”;北京日报评论则提到,“当事人”涉嫌逃漏的税额,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崔永元自5月24日起在微博连番质疑出演电影“手机2”的范冰冰,签下片酬各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1000万元的“一阴一阳大小合同” 。其中,5000万元才是真正的片酬,1000万元则用来报税,以便逃税。此后,引起中国网民热议,双方支持者更争论不休。

北京日报的评论直指,范冰冰工作室虽然发布“严厉声明”澄清,但言辞“很耐人寻味”,自始至终并未否认崔永元指控的6000万元“大小合同”。评论还提到,中国一名专长娱乐产业的律师透露,“大小合同”在行业(影剧产业)里很普遍,明星逃税“这块大家都习惯了,睁一只闭一只眼”。

评论指,按中国税法粗略一算,当事人可能涉嫌逃避个人所得税额达2000多万元,超过应缴税额的30%。而依中国法律,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者,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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