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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莫焕晶上诉被驳回 维持死刑原判

2月9日,杭州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莫焕晶放火及盗窃罪成,以放火罪判处莫焕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月莫焕晶不服判决并上诉,浙江高院受理此案。

6月4日15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院第二法庭宣判,就莫焕晶放火、盗窃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莫焕晶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据报道,在二审现场,被告莫焕晶及其辩护人、检察员到庭参加宣判。受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与旁听。

审判长宣读本案二审刑事裁定书,指本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一审认定莫焕晶放火、盗窃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份。

女户主及3名子女惨死

去年6月22日凌晨5点左右,浙江杭州蓝色钱江社区发生纵火案,造成4人死亡,分别为女户主及其三名子女,纵火者为该户保姆莫焕晶。2018年2月1日,杭州中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本案。

起诉书显示,莫焕晶案发前曾赌博输6万元(人民币,下同),不仅偷取受害者家中名表典当,还以"老家修房子"为由,向女户主借款十多万元。为继续筹集赌资,莫焕晶决定放火后帮忙灭火,然后再以此邀功借钱,不料最终酿成4人死亡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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