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安徽省亳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作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说明,听取人选工委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进行集中审议,并进行了表决。
据消息称,“因身体原因,邹桂武提出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亳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邹桂武的辞职请求,报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等,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由常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邹桂武 资料图
根据官方简历,邹桂武1983年从安徽建筑工程学校毕业后,进入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工作,此后长期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历任安徽省建设厅黄山规划委员会秘书、城市建设处副处长、城市建设处调研员(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主任),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调研员等职。
2009年5月,时任安徽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调研员的邹桂武挂任亳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党组成员,并于两年后挂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住建委副主任。2012年9月,邹桂武出任省住建厅村镇规划与建设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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