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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昌内线交易案 最高法院二度驳回非常上诉

普讯创投集团负责人柯文昌,因绿点内线交易案判刑9年确定,已于105年入监。前检察总长颜大和任内两度提起非常上诉,最高法院认为无理由,今天第二度判决驳回。

最高法院新闻稿指出,颜大和民国105年10月3日首度提起非常上诉,已于今年1月11日遭驳回,颜大和再于今年3月4日,第二次提起非常上诉。

颜大和提起非常上诉主张,绿点公司与美商捷普公司签署无拘束力意向书时,还没经过实地查核,契约并未成立,原确定判决认定此时已属重大消息明确,违反经验法则。

最高法院表示,原确定判决已详述认定重大消息成立时点所凭的依据与理由,属于事实审法院认定事实职权的适法行使,不能指为违法。

非常上诉另主张,原审有证据调查不完备的违法情事,但最高法院认为,柯文昌未声请向美商花旗公司调取电子信函,也没叙明邮件内容如何对他有利,非常上诉无理由,判决驳回

有「台湾创投教父」之称的柯文昌,被控在95年利用普讯集团担任绿点公司法人董事机会,事先得知捷普要购并绿点,于是进场大买绿点股票,借此拉抬股价,事后再卖股,总计获利新台币4亿7284万元。

柯文昌一度获判无罪,但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认为,柯文昌利用捷普与绿点将签约合并的内线消息买股获利,依内线交易罪判刑9年、并科罚金1亿元,创下台湾内线交易案定罪的最重刑度,案经最高法院104年12月驳回上诉而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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