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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分手 男子闯前女友住处偷化妆品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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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姓男子不满蔡姓女友跟他分手,潜入蔡女租屋处偷走化妆品等物变卖。台北地院审理后近日依侵入住宅窃盗罪,判处陈男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全案可上诉。

台北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陈男去年5月骑车到蔡女的租屋处,找到藏在大门的备用钥匙后,进入屋内偷走蔡的充电器、蜜粉、护发油、Dior香水等物品,并把这些东西上网拍卖。

蔡女回家后发现物品失窃,上虾皮拍卖网站搜寻,惊觉陈男将她的东西拿去拍卖,报警处理;台北地检署侦办后依法起诉陈男。

北院审理时,陈男坦承犯行;法官审酌蔡女愿意给陈男缓刑的机会,陈男也依约捐款新台币5万元给台湾流浪动物救援协会,达成和解条件,认为被告经过这次的侦审程序当知所警惕,因此宣告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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