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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导游强迫旅客购物 一审遭判6个月

云南一名导游李云2017年底因强迫旅客购物并将旅客赶下车,事后遭到调查。当地法院一审判决指出,李云因强迫交易罪遭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新台币约9450元)。

据报导,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李云受昆明云迪国际旅行社聘用,在云南省景洪市担任导游时,强迫8名游客购买商品、消费「傣秀」自费项目,强迫交易金额达1万5156元,情节严重。

报导指出,李云采取辱骂、威胁、不发放房卡给不参加消费的游客、将发生争执的游客赶下车换乘车辆等手段迫使游客消费。

李云强迫交易的影片于2017年12月17日在网络发布后,至12月29日该影片被60余家媒体网站、论坛和微信公众号转载报导,网民阅读总量1.7万余次,相关贴文680余条,转发8250余次,评论1万6200余条。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近日对李云强迫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李云遭判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宣判后李云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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