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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崇勇涉贿受审 今年至少有9名中管干部受审或判刑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6月13日电 昨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杨崇勇受贿一案。杨崇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至此,今年以来,至少已有9名中管干部受审或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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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消息,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崇勇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2017年7月,中央纪委发布了杨崇勇被“双开”的通报:经查,杨崇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办理假身份证件,并以此私自出境,长期向组织隐瞒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长期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住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中纪委通报措辞严厉,称杨崇勇身为中央候补委员,忘记入党初心,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宗旨意识,私欲极度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十分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党的事业,污染河北省的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

在昨日的庭审中,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杨崇勇利用担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6亿余元。

除杨崇勇外,今年以来,还有至少8名中管干部走上了“审判席”,他们是: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江苏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文科,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裁王银成,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和全国政协原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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