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再发生疑有人拍照事件,一名持香港身份证女子昨天疑在开庭前在法院范围内拍照,并告知法院职员,职员得悉后报警。香港01报导,警方消息指,经初步调查后,已把该疑犯拘捕,经初步调查后,已释放疑犯。警方称会继续进行深入调查,如有足够证据,会发出传票。案件交由中区警区刑事调查队第四队跟进调查。
据报导,昨天早上9时许,一名年约50岁姓赖、持香港身份证女子在法庭内拍照,当时法庭正审理一宗藏毒案,她拍摄的照片没拍到任何人,她本人跟该宗案件也没任何关系。她其后告诉法庭职员,她曾在法庭内拍照,法庭职员于是报警。她被捕后声称,自己因“不满精神科医生”的诊断,所以来法庭拍照。警方暂将她释放。
报导称,高等法院最近屡发生法院内拍摄事件,继今年初梁天琦所涉暴动案审讯期间,有一名自称游客男子在庭上拍照,被保安员发现,保安员叫叫该人士删走照片,便该他离开,当时法官已警告法院范围内不能拍照。暴动案爆出庭上拍照事件后不久,内地女子唐琳玲被发现在高院审理占旺藐视法庭的法庭上拍照,事件扰攘近两星期,唐最终被裁定藐视法庭罪成,被判入狱7日,并需付19万7000港元(约2万5000美元)堂费。
另据苹果日报报导。赖姓女子昨晨在高院11楼27庭出现,当时仍未开庭。她在邻近法官席的第二排举起手机状似拍照,被一名大律师见习生目击。及至聆讯完结,当她准备离去之际,便遭多名保安截停。
自从唐琳玲大闹高院后,高院的法庭近日开庭前均会播放钟声并配以广东话、英语及普通话语音提示,提醒公众不得拍摄。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