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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校车接孩子上学时致5岁幼儿家门口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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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汉寿县崔家镇荷花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一名5岁幼儿死亡。

死者张某某,男,5岁,住汉寿县崔家桥镇毓德铺社区,系该镇毓德铺中心幼儿园(民办)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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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7时45分许,校车驾驶人高某(男,43岁,崔家桥镇崔家桥村斗山组人)驾驶湘J35522宇通牌校车(核载19人,实载5人),来到张某某家门口接其上学。当时,高某停车鸣喇叭提醒,但未见张某某上车,便启动车辆向前行驶。就在这一瞬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张某某在事故中死亡。

事发后,高某立即拔打报警电话,我大队迅速派员前往现场处理。目前,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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