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在香港上市同时又申请在大陆以中国预托证券形式上市的小米,今年4月初向创办人雷军发行新股,产生98.3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薪金开支,影响今年上半年以至全年业绩,以及明确指出小米与上市前投资者的“协议”,一旦未能如期上市将造成财务风险。小米对大陆股民披露的资讯较上月申请在港上市的初步版本更为详尽。

小米手机
中证监日前上载小米中国预托证券(CDR)上市招股书,提到集团为了向雷军派发新股而产生的新一笔支出。
所谓中国预托证券CDR(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跟美国行之有年的ADR性质相同,即是在中国上市的境外企业,透过票据形式进行交易的投资工具,票据通常包括若干相关证券股份数目。
不过小米CDR招股说明书强调,中国将为公司“主上市地”,中信证券将担任CDR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日后完成发行CDR及港股后,小米将于上交所和港交所分别进行交易,而CDR和港股之间不可直接转换或代替。
小米CDR招股书比起香港的初步版本,有少数地方的披露明显较为详尽,其中包括公布小米今年首季表现,期内收入为344.12亿元,但是因为发行优先股录得估值亏损,期内净亏损约70.05亿元。过去3个年度,除了2016年度小米录得5.53亿元纯利外,2017年及2015年度均录亏损,分别蚀438.3亿元及75.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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