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所作所为,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近日,面对处分决定,江西省玉山县紫湖中学校长李鹏飞悔恨不已。
今年1月2日,玉山县纪委接到举报,反映李鹏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县纪委立即责成第六纪工委对此展开初核。
“有群众反映你办公室面积超标,是不是有这回事?”一到学校,核查人员找来李鹏飞进行谈话了解。
“这怎么可能,在这方面,我是严格按上级要求执行的。”李鹏飞的回答很干脆。
“既然这样,请你带我们去你的办公室看看。”核查人员说。
“办公室有什么好看的?就一张桌子、几把椅子。”李鹏飞故作镇定地说,“要不我带你们到校园转转吧……”
此时,核查人员注意到,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在核查人员的坚持下,李鹏飞只好把他们带到了一个挂有“校长室”牌子的房间前。
然而让核查人员没想到的是,这间办公室内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李校长,你平时就在这里办公吗?”核查人员严肃地问。
“这,这……”李鹏飞顿时语塞,便一五一十地交代了问题。
原来,2014年上半年,该校对教学楼和办公楼进行维修改造,李鹏飞盘算着自己要有一个带卧室和卫生间的办公室。于是,他主动找来总务主任颜某,试探地问,“老颜啊,这次学校维修改造的工程量很大,我想弄个大一点的办公室,你看怎么样?”
“现在各级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这样做不好吧……”颜某有些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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