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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三读通过军改案 军公教年改宣告完成

台湾立法院于20日审理攸关退伍军人待遇的《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修正案,经过朝野两党的议事攻防战后,最终在当地时间晚间11时许落槌通过,除设下退伍军人退休俸的最低保障金额,而对于存在争议已久的18%优存利息,将分10年逐步调降。这是继公教人员的年金改革案通过后,蔡英文年改政策的最后一块拼图就此全数完成。

在立院周围大批的退休军人抗议声下,立法院内国民党及民进党针对协商无共识的16项条文逐条审理,议事一度因主席台遭国民党占领而中断,有国民党立委自备麦克风,轮番斥责军改是欺负退役军人。最后在当地时间晚间11时40分许,由立法院长苏嘉全宣布修正案正式三读通过,至此公务人员、教职人员、警消及军人的年金改革修正案皆已三读完成。

在新版本的《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中明定,未来军人退休俸的起支俸率以服役满20年为55%,每增加一年增加2%,所得替代率上限为士官95%、军官90%,同时设下新台币3万8,990元(1元新台币约合0.03美元)的最低保障金额,若退休俸超过此金额者,将分10年缓步调整,18%优存利息将走入历史。

台湾立法院外聚集大批退伍军人,抗议政府年金改革法案侵害权益(多维记者:洪嘉徽/摄)

至于退伍军人退休俸的“退抚基金”,政府每2年将编列新台币200亿元、总额1,000亿元挹注退抚基金,以防基金财务缺口扩大。而支领退休俸的军士官在退伍后结婚,其配偶要年满55岁、婚姻关系累积存续10年以上且未再婚者,才能在军士官过世后,请领其一半的月退俸金额作为遗属年金,但条文也规定,若是因身心障碍无工作能力,或在军士官退伍除役生效时已有婚姻关系存续且未再婚的配偶,不受支领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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