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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回应罗平锌电重金属污染隐患:10月31日前整改

针对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下沉曲靖市督察发现的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隐患突出的环境问题,曲靖市官方表态称,将对不作为的行为和个人坚决查处并问责,要求企业于2018年10月31日以前整改到位。

据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微博6月21日晚通报,就近期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下沉曲靖市督察发现的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隐患突出的环境问题,6月21日下午,曲靖市委、市政府迅速到罗平县召开整改现场推进会,实地查看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压实责任,督办解决相关问题。

通报称,针对罗平锌电存在的环境问题,曲靖市将在查清问题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对不作为的行为和个人坚决查处并问责。由曲靖市政府下达企业停产通知,涉及铅锌生产线停产整改;全力以赴处理历史遗留废渣;加快废渣外送处理速度;全面评估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科学整改,于2018年10月31日以前整改到位;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

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曲靖市罗平县罗雄镇九龙大道南段,公司注册资本18385.2万元,并于2007年2月上市。

据生态环境部6月21日通报,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重金属污染隐患问题突出。2018年6月12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下沉曲靖市督察发现,这一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呈进一步加重之势,对珠江上游水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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