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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谭氏家庙被拆争议发酵:不是文物也宜保护

日前, 一则关于湖南浏阳谭氏家庙遭到强拆的消息受到广泛关注。

6月18日,发布该消息的微信公众号“西愚视界”称,被强拆的建筑位于浏阳城南的浦梓港,始建于明嘉庆年间,距今有四百八十多年历史。6月13日凌晨,有挖掘机将该谭氏家庙拆除一空,建筑内除了供有谭氏祖宗牌位外,还曾是谭氏家族私塾福寿学堂所在地。清末维新派谭嗣同及其父谭继询幼年时均就读于此。

从图片和视频数据上可以看到,浦梓港谭氏家庙目前已被夷为平地,原址只剩被拆的墙体和木头散落在地。

6月19日,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通过其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了官方说明。街道办认为,一、浦梓港谭氏家庙并非谭嗣同祖祠。在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浏阳市文物管理局对浦梓港谭氏与梅花巷谭氏(谭嗣同先祖)之间渊源关系进行了详细考查、论证,结论为:浦梓港谭氏迁浏时间为明朝洪武年间(1368-1398年),由江西袁州迁入;梅花巷谭氏迁浏时间为明朝天启七年(1627年),由湖广长沙府长沙县迁入,两支谭姓迁浏时间相差200多年,并非一脉。故浦梓港谭氏家庙并非谭嗣同祖祠。

6月19日,浏阳市荷花街道办事处通过其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了官方说明。街道办认为,一、浦梓港谭氏家庙并非谭嗣同祖祠。在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中,浏阳市文物管理局对浦梓港谭氏与梅花巷谭氏(谭嗣同先祖)之间渊源关系进行了详细考查、论证,结论为:浦梓港谭氏迁浏时间为明朝洪武年间(1368-1398年),由江西袁州迁入;梅花巷谭氏迁浏时间为明朝天启七年(1627年),由湖广长沙府长沙县迁入,两支谭姓迁浏时间相差200多年,并非一脉。故浦梓港谭氏家庙并非谭嗣同祖祠。

是否为谭嗣同家庙?各方说法不一

就谭氏家庙被拆一事,记者致电浏阳谭氏族人谭常来。对方表示,谭氏家庙至今已有四百多年,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庙门写有“谭氏家庙”,因此建筑应归谭氏一族无疑。

另一族人谭志宏承认两个谭氏并非一支,且迁入时间间隔较大;但他认为,两个谭氏均从江西迁入,若向上追溯其祖上是否有所交集,很难说清其中关联。

谭常来表示自己并非谭嗣同直系子孙,谭志宏则称自己为谭嗣同兄长谭嗣贻的第四代子孙,为家庙被拆的事情特地从株洲赶到浏阳。

谭常来还告诉记者,2003年前后,家庙周边土地被卖给了一位鲁姓开发商,对方曾试图拆除谭氏家庙但遭到谭氏族人阻拦。因土地开发受到阻力,该鲁姓商人于2014年将土地转手于一郭姓商人,地皮被计划用于商品房开发。同年,荷花街道办在谭氏族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谭氏家庙的后半栋拆除,使得该家庙仅有部分得以保存。谭氏族人自2004年以来为了家庙的保护多次上访维权,但政府对该建筑的文物资质一直不予认定。

被拆前的湖南浏阳谭氏家庙。图由受访者提供

浏阳市政府6月21日也通过其微信公号对谭氏宗祠的拆除做出了说明。说明中提到,谭氏宗祠曾于土改时被没收,分配给了胡某林等9户村民。1960年,浏阳县人民委员会向胡某林等9户村民颁发了房产所有证,明确了房屋产权归他们所有。上世纪九十年代,陆续有5户已经拆旧并原址建设了新房。剩余部分随着时间的迁移,加之房屋所有权人疏于维修、维护,房屋日渐破败,多处出现不同程度垮塌。

后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浏阳市决定对浦梓港片区进行整体开发。荷花街道作为征拆的实施单位,先后与胡某林等9户签订了房屋拆迁协议,其中8户于2018年6月1日前自行对房屋进行拆除。2018年2月1日,胡某林委托浏阳市某劳务有限公司对房屋进行拆除。

“房子不是他建的,他怎么能够发证?”谭常来对这种说法不予认可。他承认土改后曾经有人入住家庙,后来政府为了拆迁已经出钱要求住户搬走。对于上述所指的土地使用许可,谭常来表示自己对其真实性存疑,需要进一步了解考证。

谭志宏则表示,谭氏家庙在浏阳本有三处,除刚刚被拆除的浦梓港家庙,梅花巷和浏阳文庙对面曾经各有一处谭氏家庙,但多年前已被拆除。谭志宏表示,家庙的存在代表一种精神寄托,眼下谭氏族人希望政府允许恢复至少一处谭氏家庙,让族人能有交流和祭祀之所。至于土地的产权和未来的用途,谭氏愿与政府协商与沟通。

专家:未被认定为文物不代表不应保护

针对谭氏家庙被拆风波,作家、评论人李勇(笔名“十年砍柴”)发文表示,谭氏家庙该不该拆,其关注点不应是祖祠与谭嗣同间的血缘关系。关键在于,“一是四百年的古老建筑应不应该得到保护;二是维护祖庙的谭氏族人所代表的民意应不应该得到尊重。”

李勇同时刊出了一张《关于浏阳市荷花街道浦梓港谭氏家庙文物认定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原文照片。该照片显示,2010年专家出具的《意见》原文为:“基于以上情况,依据《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査文物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浏阳市浦梓港谭氏家庙暂不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而在浏阳市荷花街道办的说明中,“暂不认定”被表述为“不予认定”。

被拆前的湖南浏阳谭氏家庙。图由受访者提供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柳肃当年曾参与浦梓港谭氏家庙的文物认定工作。据柳肃介绍,文物认定和保护需要国家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因此在审查上会有轻重权衡。当年谭氏家庙在众多参与文物认定的建筑中可能不算保护价值最高的,因此没有被认定为受保护文物。

但柳肃认为,符合文物认定条件的建筑数量有限,一些古建筑暂时没有被认定为文物不代表其没有保护价值。尤其在浏阳,现存历史悠久的古建筑本就不多,当年无法认定为文物的古建筑物随着时间推移正变得更加稀有,当地政府应尽可能对现存的古建筑进行保护和文物申报。

他同时强调,对没有列为文物的古建筑进行拆除虽然不触犯法律,但有违公民对保护民族文化传统的道德责任。

李勇也提到,目前中国古建的保护仍存在诸多问题,宗祠和会馆又不同于住宅,其群体所有的属性使得产权从属往往模糊。1949年后,不少会馆和祖祠在土改后纷纷“充公”,个人和群体难以主张权利。成为国有或集体资产的祖祠处置权几乎全在政府,需不需要保护,如何保护,大多取决于地方主政者意志。如果一个古建筑对于文化和经济发展意义不大,地方政府很可能为了开发土地的商业价值而将其拆除,当下的产权制度也无从保护。

因此,李勇认为,像谭氏这样的家族为了保护祖祠,“只能把它只有把它和名人捆绑在一起,才可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希望以舆论的力量来影响地方政府决策,而无法从产权角度来寻求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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