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姥姥“赶走”外婆,上海教委“政治正确”挨批

近日,上海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课本中,出版社将“外婆”词汇改为“姥姥”引发争议。网传此项更改源于上海教委认为“姥姥”是普通话词汇,而“外婆”则属方言,消息引起中国各地批评,反驳称“‘姥姥’才是方言,不是主流用词”、“政治中心在北方、南方只能顺从”。对此,上海市教育出版社21日晚紧急发声明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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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语文课本中《打碗碗花》,“外婆”变成了“姥姥”。(取材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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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版语文课本中《打碗碗花》,用的是“外婆”。(取材自微博)

据报导,事件源于20日一名网友爆料称,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课本中第24课,将《打碗碗花》原著中的外婆一词改为姥姥,第5课《马鸣加的新书包》一文中也做了更改。

经检索发现,《打碗碗花》一文为作家李天芳所写,原文表述为“外婆”。不少家长、网友对出版社更改表述表示不解。

有网友找出了去年上海市教委疑针对这一问题的答复。上海教委认为,“姥姥”是普通话语词汇,而“外婆”属于方言。

不过这项说法21日晚间遭上海市教育出版社否认,该社在声明中称,在沪教版小学阶段的语文教材中,既有“外婆”的称谓,也有“姥姥”的称谓,“外婆”的称谓出现了八处,“姥姥”出现了四处。沪教版小学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教材把“外婆”改成“姥姥”是为了落实该学段识字教学任务的需要。

声明指出,“外”“婆”“姥”三个字都是小学二年级识字教学的基本任务,“外”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第4课中,“婆”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第18课中,“姥”字安排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第24课中,即在认读“姥”字前,学生已经认读了“外”“婆”两字。

声明并称,关于称谓,尽管“外婆”“姥姥”没有绝对的地域区分,但透过此事,出版社认识到,语文教材编写除了要考虑学生识字规律和增强学生对文化多样性了解外,还要充分考虑地域文化和语言习惯。在今后的教材编写和修订过程中将予以高度关注,并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后续出版社将协助教研部门共同做好小学二年级语文教学过程的指导,以准确把握并充分考虑上海地域文化和用语习惯。

声明还说,有关网络媒体引用的对“姥姥”一词使用的答复,与沪教版小学二年级语文教材无关,是2017年对读者来信反映该社《寒假生活》中一道英文翻译题翻译方式的回复。

事件勾起对语言的讨论,新京报刊登署名评论认为,“编改教材不必这么刻意”方言和普通话的关系并非彼此对立。汉语言一直是双轨的,民族共同语在演化过程中,不断吸收方言以丰富自己。更重要的是,语言文字的学习应该首先坚持尊重文本的原则,不尊重文本,对文本的任意删改,不仅是文字问题,更是态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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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鸣加的新书包》,外婆也被姥姥“赶走”了。(取材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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