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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高法副院长提前卸任 自称问心无愧

现年64岁的中国最高法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提前一年卸任,他在《离职告别书》透露自己恳请提前离职,虽然有“壮志未酬身先老”的无奈,但他“做了该做的事”,所以“问心无愧”。

沈德咏在中国最高法供职多年(图源:新华社)

北京时间6月22日,十三届中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杨万明为最高法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沈德咏的最高法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此番卸任的沈德咏是中共十八届、十九届中央委员。早年间曾在江西工作,担任过江西省高院副院长、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等职。

1998年,沈德咏离开江西,出任中国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6年调任上海市纪委书记。

2008年重回最高法,出任最高法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后任最高法副院长。

此番卸任前,沈德咏担任最高法常务副院长。

6月22日离职当天,沈德咏通过中国最高法全体干警办公平台发布《离职告别书》。

沈德咏在这份告别书中称,“根据我的诚恳请求,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今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法律职务免职手续,我30余年的司法工作生涯,终于可以划上句号了。”沈德咏提到,在2018年中国“两会”上,他“承蒙厚爱”,已被安排中国政协常委及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最高法院领导班子正处于新老交替之际,“此时请求去职,或许正是时候”。

告别书提到,说此次离职没有失落是“自欺欺人的说法”,“毕竟是壮志未酬身先老,主动选择退出,既是一种自觉,也是一种无奈”。

沈德咏还强调,自己在过去这些年“本着在其位、谋其政、负其责的原则,说了该说的话,做了该做的事”,但同自己的理想和外界期待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远不尽如人意。

他还提到,“我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触摸到了工作与事业的关联、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沈德咏的告别书提到,“须知,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沈德咏的告别书最后向同行、后辈提出忠告,“作为一名法律人,无论你走得多高、走得多远,也无论你最终走向哪里,在内心深处都应该坚守一些底线,比如道义的底线、法律的底线、良知的底线,不轻易为外界的诱惑和压力所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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