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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手机索酬不成竟摔碎:应以法律规制“拾金强昧”

近日,一则社会新闻令网友咋舌:浙江宁波一女子路途中丢失手机,拾到手机者要求2000元报酬方可归还,因报酬数额分歧两人协商未果,见失主报警,拾到者直接将手机摔碎。在新闻的相关评论区内,网友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愤怒之情。确实,拾到手机者的行为挑战了公众的传统认知,令观者深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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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砸坏的手机。

拾金不昧,是中国的传统美德。近年来,随着经济、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国人对于“拾到东西该怎么还,该不该收取酬金”等问题的理解也在逐渐深入。应该说,处理方法的人性化、宽容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归还过程中,在双方你情我愿的前提下,失主可以给捡到者一定的补偿。

但是,一条法律和道德上的底线仍然是清晰而不容跨越的。那就是捡到失物者有义务归还失物。如果失主不愿意补偿,捡到者不可以强行索要。以上两点是不容商榷的。从新闻中看,捡到手机的那位宁波女子,显然把此事视作有利可图。手机失主的苦苦哀求以及拾到手机者的蛮横态度,彻底点燃了观者的怒火。平心而论,新闻中的宁波女子在道德上的缺失,是显而易见的。

不过,撇开感情因素,以客观的视角和态度来看待此事,或许更有帮助。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宁波女子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捡到失物者拒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如果失物价值超过了2万元,则涉嫌非法侵占,捡到失物者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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