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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容留他人吸毒罪增长显著:案件数量四年增长1.4倍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5日召开依法惩处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各级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自2017年以来,该省各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000余件。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三种毒品犯罪类型合计占比超过94%,毒品犯罪活动中因帮助行为入罪的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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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惩处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各级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的基本情况。  中新网 图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审判委员韩芳丽介绍,2017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073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毒品犯罪分子302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632人,重刑率为20.9%,缓刑适用率7.3%。2018年1月-5月,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022件,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惩处各类毒品犯罪。

韩芳丽称,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容留他人吸毒罪增长显著。全省毒品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三种类型,合计占比在94%以上。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始终占到同期审结毒品犯罪案件数的40%以上,但容留他人吸毒罪增长显著,2017年在同期审结毒品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增至37.2%,与2013年相比增长近6个百分点,案件数量比2013年增长141.9%。

在地域方面,青岛、烟台、临沂等地毒品犯罪案件数量较多,青岛地区的毒品犯罪案件数占到全省毒品案件数的40%以上,烟台地区毒品犯罪案件数占全省的比例从2014年起逐年上升,临沂地区2017年一审审结的毒品案件数比2016年增长47%,在全省毒品案件所占比例也由2016年的6.7%上升到2017的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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