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有21个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着3.5万余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云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收治的戒毒人员中,患各种疾病的占70%,其中艾滋病感染者、肝炎、肺结核等严重传染性疾病患者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占50%左右。
收治病残吸毒人员一直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难题。国家禁毒办2015年曾联合有关部门就收治患有艾滋病、心脏病、尿毒症、传染病等严重疾病和吞食异物自伤自残的吸毒成瘾严重人员提出要求。
如今在云南,云南省第三、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已与当地禁毒、公安、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联合建立了病残戒毒人员收治中心,形成齐抓共管的禁毒工作格局,建立了戒毒人员医就绿色通道,做到应收尽收。
应收尽收,随送随收
地处玉溪市的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十二大队是病残戒毒人员专管大队,目前该大队收治着200余名包括艾滋病感染者在内的病残戒毒人员。
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政委许秋生介绍,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与玉溪市禁毒委积极联系、协调,结合全国与云南省“两打两控”专项行动对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达成一致意见,联合对病残吸毒人员实行集中收治,从管控上实现无缝对接。
2018年2月底,国家禁毒委和公安部决定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以打击制毒犯罪、打击贩毒犯罪和管控制毒物品、管控吸毒人员为重点的“禁毒2018两打两控”专项行动,主要为切实解决当前影响全国毒品形势的制毒犯罪、贩毒犯罪和制毒物品流失、吸毒人员肇事肇祸这4个突出问题。行动要求加大查处、强制隔离戒毒和管控力度,取得吸毒人员管控新成效,严格管控高危吸毒人员,坚决防止因吸毒引发暴力极端案(事)件,坚决防止毒品问题成为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社会焦点问题。
为提高强制隔离戒毒执行率,配合专项行动,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开展了依法依规应收尽收专项工作。国家禁毒办会同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制定了《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戒病残吸毒人员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标准》明确,除了患有严重疾病,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具备治疗条件可能危及生命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三种情形外,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予以收戒。
《标准》明确,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但是经诊断短期内可能没有生命危险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收戒。对采取自伤自残等手段逃避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医疗机构医学诊断治疗后尚未危及生命且生活能够自理的或者戒毒场所具备治疗条件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予以收戒。
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徐汉祥介绍,在过去,受到场所条件、医疗水平等限制,一些病残吸毒人员未被收治,在社会上公然吸毒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影响极坏。在新标准出台之前,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已经做到能收治病残吸毒人员尽量收治,如今根据新的标准,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做到依法收治、应收尽收、随送随收,“打击了恃病反复进行违法犯罪的吸毒人员的嚣张气焰,遏制了涉毒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配备专职医生,建就医绿色通道
病残吸毒人员无疑会给收治工作带来更多的挑战。刘彦平是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十二大队政治教导员,他介绍,目前他们大队一共有21名民警和6名辅警,负责200余名病残戒毒人员的收治工作,同时还要面临着感染艾滋病等职业暴露的风险。
国家禁毒办等部门2015年下发的《关于加强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快建立专门收治病残吸毒人员的区域、场所和医疗机构(病区、中心),着力提升戒毒医疗服务能力;严格依法对病残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收戒治疗,积极提供帮扶救助服务;加强对病残吸毒人员专门收治场所和区域的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保障机制。
刘彦平介绍,十二大队设有专门的医务室和药房,医生每天都会对收治的病残戒毒人员检查身体,负责一些应急处置。需要就医的送往所内医院医治,更严重者则送往所外的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许秋生介绍,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结合病残吸毒人员收戒收治工作,积极联系协调,在玉溪市人民医院、玉溪市中医院、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开通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就医绿色通道,建立专管病房,为急危重病患戒毒人员就医提供保障。
此外,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还建立HIV专管大队,改造专管大队设施设备,设立教育、康复、治疗等功能室,针对检测出艾滋病毒的感染者而其未知的戒毒人员进行告知和心理疏导,防范和处理好告知后出现的新问题,设立规范的医务室,配置专职医生和专职护士,实行全天24小时轮流值班。每天固定发药时间,开展抗病毒治疗,通过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在专管大队设立抗病毒治疗服药点,对符合服药治疗的强戒人员按国家政策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
办理医保、低保,开展戒毒扶贫
加强病残吸毒人员的收治也意味着医疗康复经费的增加。云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介绍,当前,受收治量大、戒毒人员患病比例高、新增场所建设任务重等诸多因素制约,工作经费紧缺问题十分突出,其中就包括病残戒毒人员医疗康复经费保障严重不足。
为了解决医疗场所、经费等问题,也为了让病残戒毒人员能得到更好医治,云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介绍,云南推动戒毒医疗社会化,全省各戒毒所实施“所卫合作”、“所医合作”,现已与38个社会医院建立了合作机制;将戒毒人员纳入社会医保,累计办理医保卡4.6万余张;将艾滋病戒毒人员纳入低保。
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医院院长刘涛介绍,2014年该所主动跟玉溪市政府沟通,已经给包括异地户籍在内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办理了医保。
此外,在生活关怀上,许秋生介绍,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在生活上,为患病戒毒人员制作病号餐,为来所帮教的家属提供亲情餐。在此基础上,病残戒毒人员每人每月上调20%,做到每人每周增加一餐肉,2斤水果,2次豆浆,和2个鸡蛋,有针对性地加配营养餐,促进强戒人员身体机能恢复。实施关爱互助,成立“关爱互助小组”,由身体条件较好的戒毒人员对患病戒毒人员“一对一”帮扶照顾;每周免费清洗衣服一次,每月清洗被服一次,让每一名戒毒人员体会到实实在在的生活关怀。
云南戒毒模式还包括建立后续照管站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进行帮扶,将所内教育戒治向社会延伸。云南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介绍,云南大力开展戒毒扶贫,主动协调政府部门,帮助照管对象解决户口、低保、廉租房等事项,切实解决生活就业困难。
以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例,许秋生介绍,该所在玉溪市建立5个后续延伸管理工作站,十四个工作点,为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供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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