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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妈捡手机索2000元未果故意摔坏: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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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官方微博6月26日通报“大妈捡手机索2000元未果故意摔坏”事件的最新进展,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慎重考量,警方决定不公开披露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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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段视频“刷屏”朋友圈:浙江宁波一名大妈捡到一名年轻女子的手机后,索要2000元报酬,但失主只愿出500元,并送上一筐杨梅表达谢意。然而大妈不仅拒绝将手机归还,见失主报警后怒摔手机。这一视频上网之后,迅速引发网友关注和热议,网友们近乎一边倒地指责大妈的行为。

除了道德谴责之外,有媒体采访法律界人士表示,捡到失物者既无权占有,也无权处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拾得人有归还的义务。”实践中有失主主动提出悬赏,领取遗失物时应按承诺支付报酬;而失主要求归还,拾得者却拒不归还的行为就属于不当得利。据法律界人士称,这位大妈的行为的确涉嫌多项违法甚至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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