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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机构再爆性侵 新北对加害人提独立告诉

新北市府社会局今天晚间表示,某安置机构所发生的性侵害案件,接获单位通报后,启动相关调查与访视等机制,也针对加害人提出独立告诉。市府将会持续加强管理监督机制。

新北市某安置机构发生某男性职员自民国106年起,涉嫌猥亵机构内数名男童,经台北地检署起诉。监察委员杨芳婉重视本案,今天透过新闻稿表示,已于25日申请自动调查,新北市政府对曾已发生性侵害事件的安置机构,有无采取适当的评鉴淘汰机制,与善尽监督责任。

新北市府社会局儿童少年福利科长刘倩如今天晚上受访表示,这一所机构在民国101年就曾发生性侵害事件,当时,102年监察委员高凤仙、黄武次已经启动相关调查。

刘倩如说,当时监委针对新北市政府督管儿少育幼安置机构的儿少保护事件依法通报、行政稽查管理、相关专业人员在职训练,这些相关事宜都有指导,监委对当时新北市府的改善作为,都表示妥适。

刘倩如说,监委杨芳婉所关心的这次性侵害事件,106年案发后,机构有通报新北市府。市政府获报,针对事件调查、家庭访视、受害孩童的访视,都启动社工调查,并由机构解雇加害者。

刘倩如说,经市府调查后针对加害人提出独立告诉。市政府会针对杨芳婉委员所关心关于机构评鉴事项提出说明,市府并持续加强管理监督机制,更重视儿童人身安全及保护预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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