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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碎尸情人抛景观湖被判死刑 家属:会照顾好其子让其成人

在西安鱼化寨经营烧烤店的眉县男子闫某,因与情人王某某在经济问题上产生纠纷,残忍将她杀害,并将其碎尸后装入拉杆箱,回到眉县老家,抛入景观湖中。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罪犯闫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闫某被正法后,他的叔叔表示,闫家会照顾好闫某的儿子,让其长大做一个本分的人。

经济纠纷 男子将情人碎尸

近日,宝鸡中院发表《公布》称,2016年3月初,罪犯闫某(1984年生)在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鱼南村经营烧烤店期间,与被害人王某某(被害时30岁)相识并发展成情人关系。同年4月6日,闫某前往眉县老家筹集其妻生产所需费用未果后返回西安市。次日晚,闫某在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鱼东村三组租住房中,与王某某因经济问题发生矛盾,闫某采取扼颈等手段之王某某窒息死亡,又用菜刀将王某某的尸体肢解成数块后,闫某将王某某的尸块部分用棉被褥包裹分别装入塑料袋、纸箱和拉杆箱中,租车运至眉县常兴镇,抛入该镇滨水景观园人工湖及附近的渭河内。

宝鸡中院依照《刑法》之相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闫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本院依法报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陕西省高院经复核,裁定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院裁定,核准陕西省高院(2017)陕刑核60578394号,同意原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闫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2018年6月5日,宝鸡中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已于当天将罪犯闫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犯事后 其父承受不了打击去世

6月26日,华商报记者来到闫某的老家眉县金渠镇的一个村子,村民们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讨论闫某被依法执行死刑一事。村民王师傅说,闫某从小在这个村子长大,长大后四处打工,很少能见到人,但只要闫某回眉县老家,都会热情的街坊打招呼,并不像一个坏人。

而村民闫师傅却说,前两年闫某的母亲因车祸不幸去世,赔偿款到位后,闫某一个月就将18万元赔偿款花完,还向朋友借了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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