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大陆委员会组织法”完成立法,行政院长赖清德已核定,“大陆委员会组织法”自今年7月2日施行。“行政院大陆委员会”这个名称将走入历史,更名为“大陆委员会”。

赖清德核定陆委会组织法7月2日施行
据报道,为配合“大陆委员会组织法”施行,行政院会28日讨论废止“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组织条例”,函请立法院审议。
此次立法,除了把陆委会摘掉组织名称中多余的“行政院”帽子,民进党立委罗致政解释说,原本陆委会共有1位特任主委,3位副主委(1位特任副主委、2位政务副主委),变成主委和特位副主委都是“特任”,两人权责可能有冲突;新法三读后,改为2位政务副主委、1位常务副主委,可让陆委会组织回归到常态。
据悉,自7月2日以后,陆委会的“特任副主委”也将走入历史。陆委会的副主委将有2名政务官、1名常务文官共3人,不再设“特任副主委”。
陆委会表示,未来2位政务副主委,其中1位由现任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续任,另外一位政务副主委将借调清华大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明祺;陆委会主秘、海基会前发言人李丽珍则成为陆委会创会以来第一位常务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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