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郑秀玲不满前立委邱毅控诬她是浩鼎大股东胞姊且涉入炒股,起诉求偿。台北地院今天开庭,双方达成和解,邱毅在脸书公开道歉。
全案起因于邱毅民国105年3月23日参加电视节目评论浩鼎案,提到浩鼎股东郑秀珍的姊姊是郑秀玲,而郑秀玲是小英基金会成员,质疑浩鼎以生技股外观包藏政治新贵利得。
台湾大学经济学系教授郑秀玲对邱毅提出刑事诽谤告诉,邱毅一审被判刑3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改认定邱毅并非明知郑女与浩鼎股东无关还恶意指摘,亦无影射炒股事证,改判无罪确定。
郑秀玲另对邱毅提出民事诉讼,求偿新台币10万元,北院今天开庭,双方达成和解,邱毅庭后在脸书刊登道歉启事,表示「误称台大经济系郑秀玲教授为浩鼎公司十大股东之一郑秀珍之姊姊,实则两人并无姊妹关系。」
郑秀玲表示,将把邱毅的赔偿金捐给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与台湾事实查核中心,也希望希望司法未来能够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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