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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女友寻短身亡 男帮助自杀罪判2年8月

台北市一名王姓女子烧炭自杀身亡,家属质疑杜姓男子假殉情真杀人。士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女确实有轻生念头,今天依帮助自杀罪,判处杜男2年8月徒刑,可上诉。

士院判决书指出,杜姓男子的王姓女友民国104年8月间因感生无可恋而萌发轻生念头,杜男即陪同女友购买助眠药物、木炭,返回租屋处烧炭自杀。

王姓女子自行吞服大量助眠药物后陷入昏迷状态,因吸入过量一氧化碳中毒窒息身亡。杜姓男子则因未服用药物而未昏迷休克,见女友死亡后打电话告知女友母亲,警消获报到场,王女已无生命迹象。

杜姓男子坦承帮助自杀,但家属质疑杜男杀人。承审合议庭调查,王女案发前关闭脸书、退出LINE组断绝与外界联系,也留下亲笔遗书细数与家人相处点滴,交代未完心愿,王母也指证遗书笔迹与女儿笔迹相符。

此外,尸体相验报告指出,王女手腕有多处陈旧性割痕,可见王女早有轻生想法,而王女所服用的药物属锭剂,在身体无外伤且现场无打斗抵抗迹象的情况下,应可认定王女自行吞服药物。

杜姓男子虽辩称欲与女友同死,但合议庭认为,杜男案发后尿液检查,未发现与王女所服用助眠药物的相同成分,不采信杜男殉情同死的说法。

合议庭审酌,杜姓男子年纪、阅历都较王女丰富,明知女友意欲寻死,却未劝阻或通知女友亲友,反而帮助被害人结束生命,轻忽他人生命权,更对痛失爱女之被害人家属造成无可弥补之伤痛,判刑2年8月。

珍惜生命,自杀不能解决问题,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须谘商或相关协助可拨生命线专线「1995」或张老师服务专线「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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